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51号)等规定,我部分别对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定和核查,并按规定比例随机抽查的原则,对被随机确定为现场抽查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。现将2023年9月7日~2023年12月5日消防验收和备案情况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1)。
附件:
常德经开区开发建设部
2023年12月5日